苏州将对生活垃圾进一步细分,11月起,苏州古城区9个小区将在原有“不可回收垃圾”和“可回收垃圾”的基础上,在垃圾投放处增加“玻璃”和“有害垃圾”回收桶。
据苏州市环卫处相关人士介绍,考虑到2012年以后苏州市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将以焚烧为主,而这些玻璃采用焚烧的方法难以处置,同时焚烧过程中玻璃还会对焚烧炉炉排等关键设备产生较大的影响,因此,在垃圾分类投放过程中,将玻璃单独回收后送至再生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。
另外,专设“有害垃圾”这一单项,主要是出于环境安全的考虑,主要包括五类:分别为灯管类;电池类;废弃日用化学品类;废弃电子产品类;其他产品成分中含汞、铅、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废弃物。